动产抵质押贷款的概念:
动产抵(质)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其动产抵(质)押给出资人,由出资人按其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支付贷款,借款期限届
满并借款全部偿还时,撤消抵押权而终止借款的法律行为。
(1)动产抵质押贷款的受理对象:
18-60周岁,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在中国境内具有常驻户口或有效居民身
份,具有稳定收入,良好信用,有按期偿还借款的能力,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,并且
按月交纳税金,有税单证明的即可。
(2)质押物范围
1、机动车辆:一般受理机动车辆(如:轿车、货车、挖掘机、装载机)。
2、产品物资类:一般指工业或民用物资(如:设备、船舶、钢材、铝材、化工材料、水泥)。
3、其他类可质押物:
(1)证券:沪、深市流通股票或国债、国库券等。
(2)民品:珠宝、金饰、名表、邮币、字画、古董、手机等。
(3)知识产权:专利、商标(需办理过户转让后再借款) 。
(3)贷款额度
根据评估价额的30-70%不等。
(4)贷款期限
单笔贷款合同期限为一个月以上,一百二十个月以下。
(5)所需材料准备
1、根据各类不同动产种类准备相应材料。
2、客户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,户口本原件、结婚证原件。如单身的需到婚姻登记处提供单身证
明(另需追加担保人)。
3、客户为机构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、企业营业执照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公司章程。企业法人授权委托
书、企业法人证明书、经办人身份证及所有的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。
4、贷款申请书(包括申请借款的原因、金额、用途、期限、借款经济效益预测及还款来源等)。
5、机动车辆类另需备齐:原始发票、行驶证、车辆购置税证、当月养路费凭证、保险单。产品物资类另需备齐:购
货合同、原始购买发票、银行付款凭证、质量保证书、车船税证。其他类可质押物另需备齐:原始购买发票、保修卡、相
关证书。
(6)收费标准
通常情况下,综合费用为借款金额的1-3%,其中包括:
1、资产保险:100.00-500.00元。
2、人身意外保险:每借款10万元收取260.00元。
3、专业机构的房产评估报告费用(评估额的千分之五)。
4、抵押登记费50万以下收取230.00元,50万以上收取380.00元,。
5、公证费200.00-400.00元。
(7)贷款手续期限及其相关手续内容
实地考察一天、专家鉴定一天、公证处公证一天,质押登记期限依据不同类型质押物而言,一般为1-3天,以上业务
综合办理一般需求2-7个工作日。
